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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展政策与行业规范(发展政策与行业规范的区别)

2023-10-27 8805 0 评论 行业动态


  

本文目录

  

  1. 我国对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促进政策有哪些
  2. 什么是职业规范
  3. 湖北省发展和规范行业协会暂行办法

过去的五年,各地区、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部署,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措施,做了大量积极有效的工作,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物质基础明显增强,政策法律条件日趋改善,市场环境不断优化,扶持和服务体系不断完善。

  

(一)进一步完善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政策体系。一是继2005年《国务院关于鼓励支持和引导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5〕3号,以下称非公经济36条)出台后,2009年国务院发布了《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36号,以下称国发36号文件)。文件提出了帮助中小企业克服困难,转变发展方式,实现又好又快发展的29条政策措施。根据国发36号文件要求,国家相关部门在加强财税支持、完善金融服务、健全服务体系、提升创新能力等方面制定配套文件50多件,地方出台配套文件200多件。二是2010年国务院发布《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0〕13号,以下称民间投资36条)。文件提出进一步拓宽民间投资的领域和范围,形成推动经济可持续发展的内生动力。2012年,国家有关部门还陆续出台了引导民间投资健康发展的配套措施和实施细则,支持民间资本进入铁路、市政、金融、能源、电信、教育、医疗等领域。42项实施细则全部出台,推动投融资体制进一步向多元化、市场化和高效化方向发展。三是2012年国务院发布《关于进一步支持小型微型企业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发〔2012〕14号,以下称国发14号文件)。文件针对小型微型企业经营压力大,成本上升、融资困难和税费偏重等问题,在加大财税支持、缓解融资困难、推动创新发展、支持开拓市场、提高管理水平、促进集聚发展、加强公共服务等八个方面,提出了29条政策措施。这是国务院第一个专门针对小型微型企业的综合性文件,对于推动小型微型企业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此外,2011年国家有关部门联合发布修订后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增加了微型企业标准,扩大了行业覆盖范围。2012年,修订后的《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出台,扶持的企业类型由原先中型企业和小型企业两大类变为中型、小型、微型企业三大类,突出了国家扶持小型微型企业发展的政策取向。

  

(二)不断加大对中小企业的财税支持力度。一是逐年增加财政资金。中央财政安排专项资金规模逐年增加,如预算内扶持中小企业发展的专项资金规模从最初的10亿元已增至2012年141.7亿元,资金使用逐步向小型微型企业和中西部地区倾斜。二是给予更加优惠的税收条件。对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和高新技术企业,分别减按20%和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对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6万元(含6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其所得税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提高小型微型企业增值税、营业税起征点,延长小型微型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执行期,据税务总局测算,2011年为小型微型企业减税290亿元,惠及924万个体工商户;连续上调部分劳动密集型、高技术含量、高附加值商品的出口退税率;对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征收率由6%和4%统一降至3%;此外,还出台了创业投资企业股权投资税收优惠政策;对国家中小企业公共技术服务示范平台,享受科技开发用品进口免税,政策等。

  

(三)切实解决中小企业的融资难问题。一是推动金融机构建立中小企业金融服务专营机构,对中小企业特别是小型微型企业实行差异化监管和激励政策,加大对中小企业融资的支持力度。各大银行相继建立中小企业信贷部,2009—2011年,连续三年实现小企业信贷增速、信贷增量“两个不低于”目标。截至2012年末,主要金融机构及主要农村金融机构、城市信用社和外资银行人民币给小微企业贷款余额达11.58万亿元,同比增长16.6%,增速分别比同期大、中型企业贷款高出8个和1个百分点。小额贷款公司从无到有,快速发展,截至2012年末,全国共有小额贷款公司6080家,贷款余额达5921亿元。二是推动构建多层次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采取营业税减免、各项准备金税前提取、资本金注入、担保费用补贴等多项扶持政策,充分发挥融资性担保业务在支持中小企业融资方面的积极作用。国家有关部门印发了《融资性担保机构管理办法》,规范担保业的发展。中央财政专项资金对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建设的扶持力度逐年加强,从2006年的5000万元增加到2012年的14亿元,7年累计安排专项资金59.38亿元,扶持3327家/次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

  

(四)积极支持中小企业的技术创新和结构调整。除了国发36号文件和国发14号文件外,2012年国务院还下发了《关于促进企业技术改造的指导意见》,进一步明确支持中小企业提高创新能力、加快技术改造、实现凝聚发展和开展节能减排。2009—2011年,中央财政支持中小企业技术进步项目4160个,技术改造项目8527个,科技创新项目1.6万个。同时,在中央财政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中安排15亿元,支持中小企业加强专业化生产,发展新兴产业,共计支持项目1671个。2012年,国家相关部门下达了中小企业技术改造资金35亿元,支持项目1083个,带动企业投资技术改造425亿元。

  

(五)加快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建设。一是国家相关部门积极建设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网络。2011年10个省(市、区)启动该网络平台建设,2012年又有北京等15个省(市、区)的建设方案获批。“十二五”期间将培育认定500家国家示范平台,支持全国建立和完善4000个国家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带动各类社会服务机构开展中小企业服务。截至2012年底,国家相关部门已认定208个国家示范平台,99个国家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二是大力实施中小企业人才培训工程。自2003年以来,组织实施中小企业银河培训工程,每年完成培训政策法规、工商管理和创业知识等培训50万人次。2011年,开始实施企业经营管理人才素质提升工程,中央财政安排资金1000万元,重点支持中小企业领军人才培训和培养。

  

(六)稳步推进中小企业国际合作交流和市场开拓工作。国家有关部门和国际组织签署国际经济技术交流协议12个,如中国—东盟中小企业投资基金、中国—比利时直接股权投资基金、中意曼达林基金等;为帮助中小企业“走出去”,不断深化与法国、德国、瑞典、韩国、欧盟等双边或多边合作机制即政策磋商;相关部门还积极推动牵头成立了中德中小企业合作示范区建设,建立了中德(太仓)中小企业合作示范区和中德(连云港)中小企业产业合作区,同时实施中德中小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培训项目。举办中瑞中小企业创新论坛,签署中瑞中小企业行动计划等。从2004年开始创办的中国国际中小企业博览会已成功举办9届,APEC中小企业技术交流暨展览会也在我国成功举办7届。

  

参考:http://www.gov.cn/2013zfbgjjd/content_2365459.htm

  

问题一:职业规范是形容什么的什么是职业规范?我觉得所谓的职业规范就是得到大部分人的认可的一些比较规范、重复、却又严谨的动作或准则等等

  

问题二:职业行为规范是什么意思 1、道德的概念:调整人和人之间、分人和社会之间关系的原则和行为规范的总和。

  

2、职业道德是从事一定职业的人们在职业活动中所应遵循的道德原则和行为规范的总和。

  

3、职业道德的内容主要包括职业道德概念、职业道德原则、职业道德行为规范、职业守则、职业道德评价、职业道德修养等。

  

4、为人民服务是社会主义职业道德的核心。

  

5、职业道德的基本特征:鲜明的职业性、内容形式的多样性、较强的适用性、相对的稳定性和连续性。

  

6、职业道德修养是指从业人员在道德意识、道德行为方面的自我锻炼、自我改造和自我提高,在职业实践中形成的道德品质以及应达到的职业道德境界。

  

7、职业道德修养的途径和方法:在日常生活中培养,谦虚好学,在实践中体验,理论联系实际,做到知行统一。在自我休养中提高。

  

8、劳动保障协理员职业守则:严格执行国家、地方的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热爱本职,钻研业务,保持勤奋、求实、创新的工作作风,不断提高工作效能和服务质量;以人为本,乐于奉献,做到文明礼貌,优质服务;顾全大局、团结协作,工作上相互支持配合;遵纪守法,廉洁奉公,坚决***不正之风。

  

9、就业的概念:指在法定劳动年龄内,具有劳动能力的人员,依法从事获得响应的劳动报酬或经营收入的社会经济活动。

  

10、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都属于就业:在规定的时间内从事有报酬的劳动;在职而临时由于疾病、事故、劳动争议、休假、旷工或气候不良、设备损坏临时停工等原因而没有工作;雇主和自谋职业人员。而下列情况不属于就业范畴:童工,不以获得收入或营利为目的的公益劳动、家务劳动等。

  

11、就业的方针:劳动者自主择业、市场调查就业、***促进就业

  

12、就业矛盾包括总量矛盾和结构性矛盾。

  

13、就业的主要形式:正规就业、非正规就业、非全日制就业、灵活就业、弹性就业、自谋职业、境外就业。

  

14、失业的概念:在法定劳动年龄内的劳动者有工作能力并确实在寻找工作的情况下不能得到适宜职业而失去收入的状态。

  

15、失业的主要类型及原因:摩擦性失业;结构性失业;季节性失业;周期性失业;隐性失业;自愿失业。

  

16、城乡统筹就业的概念:实施城乡同意的就业政策,建立城乡统一的劳动力市场、统一的就业失业登记制度、统一的职业培训制度和统一的用工管理制度的就业制度。

  

17、城乡统筹就业的意义:是就业是一种制度创新;是实现劳动力资源优化配置的方式之一;使城乡居民自由择业和自由选择工作地点,可以体现保障方面的公平,实现企业自由选择劳动力,是一种社会进步。

  

18、城乡统筹就业的主要内容:城乡劳动者就业实现统筹规划和管理;建立为城乡劳动者服务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建立切实维护城乡劳动者权益的劳动用工管理体系;逐步晚产社会保险制度,妥善解决农民工和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问题。

  

19、残疾人就业的方式:集中就业;分散按比例就业;自主择业和自主创业;农村残疾人的生产劳动。

  

20、就业服务的主要功能是向劳动者求职就业和用人单位招聘用人提供帮助,包括政策咨询、职业介绍、职业指导、求职和招聘信息发布、劳动保障事务代理、劳动派遣、市场人力和求职时间,提高供求双方选择的成功率,促进人力资源的合理流动和有效配置。

  

21、就业服务的类型:公共就业服务和职业中介服务。

  

22、公共就业服务体系与经费: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公共就业服务经费。

  

23、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主要服务内容: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向劳动者提供免费就业服务;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向用人单位提供的服务。...>>

  

问题三:请简单说明职业守则是什么意思?谢谢您好!职业守则就是从事某种职业时必须遵循的基本准则。因行业不同,职业守则也不一样。现在以出版社为例举例如下:

  

为了实现出版职业的目标,我社全体人员必须正确掌握和运用以下七项道德观念:

  

本社及全体员工在提供职业服务中,应当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努力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为经济建设和经济发展服务。

  

本社及全体员工应当具有强烈的历史使命感和社会责任感。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力求实现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的最佳结合。

  

本社及全体员工应对读者负责,树立精品意识,保证和提高编辑出版质量,把好质量关,提高编、排、校、印、发质量。

  

本社及全体员工应当爱岗敬业,忠于职守,应当具备应有的谨慎态度和专业胜任能力。本社及全体员工永远有责任不断学习新实务、新法规和新技术,以确保履行工作所必需的职业知识水平和技能。

  

本社及全体员工对提供职业服务中获悉的机密信息应当保密。除了得到专门的许可或有法定或职业权利或义务披露外,否则,不应使用或披露任何机密信息。

  

本社及全体员工的行为应同良好的职业声誉保持一致,不得有损职业形象。

  

本社及全体员工执行业务应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和专业标准。

  

1本社及全体员工应当尊重和团结作者,热情、谦虚、诚垦地对待作者,尽力为作者服务,维护作者的正当权益。

  

2本社及全体员工应当积极支持学术上有创见、艺术上有创新、勇于探索、具有独创精神的作者。

  

3本社及全体员工不得以任何名义向供稿单位或作者个人索取或收受各种不合理费用,如好处费等。

  

4本社及全体员工不得要求或接受供稿单位或作者个人包销杂志或其他出版物。

  

5本社及全体员工不得以出版物抵充作者稿费,合同另有规定的除外。

  

6本社及全体员工不得以任何名义向供稿单位或作者个人索取或接受礼品、礼金或有价证券等

  

7本社及全体员工不得利用职务之便在他人作品上署名,或允许与作品无关的第三者在作品上署名,以谋取个人私利。

  

8本社及全体员工不得歪曲、篡改他人作品。

  

1编辑工作要以满足读者需要,全心全意为读者服务为根本宗旨。本社及全体员工必须为读者服务,贴近读者,尊重读者,适应读者,引导读者,提高读者。

  

2本社及全体员工应帮助读者了解出版物的内容和价值,为读者选购刊物提供必要的信息和方便条件。

  

3本社及全体员工应树立精品意识,大力提高编辑质量,不出内容平庸、粗制滥造、质量低劣的出版物。

  

4本社及全体员工不得制作、贩卖、传播渲染淫秽、色情、凶杀等可能损害读者身心健康的出版物。

  

1本社及全体员工应当坦诚、公平地对待客户,尽最大努力为其服务,并与客户保持良好的合作关系。

  

2本社及全体员工不得以内容虚假的广告招徕客户。

  

3本社及全体员工不得提供佣金、回扣、好处费等方式招徕客户。

  

1本社及全体员工应当与同行建立并保持良好的合作关系。

  

2本社及全体员工不得盗制、盗印其他杂志社的出版物。

  

3本社及全体员工不得采取抵毁等不正当手段与同行竞争。

  

1本社全体员工在执业中应严格要求自己,

  

2本社及全体员工不得以任何理由转让、出卖或变相出卖刊号。

  

3本社及全体员工不得放弃书刊的编审权,而将书刊承包或部分承包给予其他单位或个人。

  

4本社及全体员工不得发生其它有损......>>

  

问题四:什么是国家职业标准?国家职业标准属于工作标准,工作标准是指对工作的责任、权利、范围、质量、程序、效果及检查方法和考核办法所制定的标准,一般包括部门工作标准和岗位(个人)工作标准。

  

国家职业标准是在职业分类的基础上,根据职业(工种)的活动内容,对从业人员工作能力水平的规范性要求。它是从业人员从事职业活动,接受职业教育培训和职业技能鉴定以及用人单位录用、使用人员的基本依据。

  

国家职业标准由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组织制定并统一颁布,包括职业概况、基本要求、工作要求和比重表四个部分,其中工作要求为国家职业技能标准的主体部分。开发制定国家职业标准,对于提高广大劳动者素质,引导职业教育培训,推动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建设,促进就业和劳动力市场建设都将起到积极而重要的作用,为提高劳动者素质,实现素质就业、技能就业、技能成才奠定了基础。

  

问题五:职业什么意思这个百度其实已经有标准的答案了,我整理一下给你参考,就不画蛇添足了:

  

――所谓职业,是参与社会分工,利用专门的知识和技能,为社会创造物质财富和精神财富,获取合理报酬,作为物质生活来源,并满足精神需求的工作。

  

职业是人类在劳动过程中的分工现象,它体现的是劳动力与劳动资料之间的结合关系,其实也体现出劳动者之间的关系,劳动产品的交换体现的是不同职业之间的劳动交换关系。这种劳动过程中结成的人与人的关系无疑是社会性的,他们之间的劳动交换反映的是不同职业之间的等价关系,这反映了职业活动职业劳动成果的社会属性。

  

职业的规范性应该包含两层含义:一是指职业内部的规范操作要求性,二是指职业道德的规范性。不同的职业在其劳动过程中都有一定的操作规范性,这是保证职业活动的专业性要求。当不同职业在对外展现其服务时,还存在一个伦理范畴的规范性,即职业道德。这两种规范性构成了职业规范的内涵与外延。

  

职业的功利性也叫职业的经济性,是指职业作为人们赖以谋生的劳动过程中所具有的逐利性一面。职业活动中既满足职业者自己的需要,同时,也满足社会的需要,只有把职业的个人功利性与社会功利性相结合起来,职业活动及其职业生涯才具有生命力和意义。

  

职业的技术性指不同的职业具有不同的技术要求,每一种职业往往都表现出一定相应的技术要求。职业的时代性指职业由于科学技术的变化,人们生活方式、习惯等因素的变化导致职业打上那个时代的“烙印”性。

  

问题六:什么是工作要求工作内容、态度、能力。

  

问题七:现在最基本的工作要求是什么职业标准的基本要求和工作要求是什么?答:基本要求包括职业道德和基础知识。其中,职业道德是指从事本职业工作应具备的基本观念、意识、品质和行为的要求,一般包括职业道德知识、职业态度、行为规范;基础知识是指本职业各等级从业人员都必须掌握的通用基础知识,主要是与本职业密切相关并贯穿于整个职业的基本理论知识、有关法律知识和安全卫生、环境保护知识。工作要求是在对职业活动内容进行分解和细化的基础上,从知识和技能两个方面对完成各项具体工作所需职业能力的描述。它包括职业功能、工作内容、相关知识、技能要求。比重表包括理论知识比重表和技能比重表。其中,技能比重表反映各项工作内容的培训考核中所占的比例;理论知识比重表反映基础知识和每一项工作内容的相关知识在培训考核中应占的比例。

  

问题八:职业要求是保证什么有序进行的必要条件职业要求是保证职业活动有序进行的必要条件!

  

不同的职业相应地就有不同的职业要求,职业要求是保证职业活动有序进行的必要条件。这些职业要求既有属于道德层面的内容,也有属于法律层面的内容,职业与道德和法律是密不可分的。

  

问题九:什么叫工作标准?对工作的内容、方法、程序和质量要求所制定的标准,称为工作标准。工作标准的内容包括:各岗位的职责和任何、每项任务的数量、质量要求及完成期限,完成各项任务的程和方法,与相关岗位的协调、信息传递方式,工作人员的考核与奖罚方法等。

  

问题十:关于职业规范作文教师作为人类灵魂的工程师不仅要教好书还要育好人各个方面都要为人师表。师德不仅是对教师个人行为的规范要求而且也是教育学生的重要手段起着“以身立教”的作用。教师要做好学生的灵魂工程师首先自己要有高尚的道德情操才能以德治教以德育人才能成为一名合格的教育工作者。

  

一、坚定信念忠诚于党的教育事业

  

作为一名教师是无尚光荣的要有高度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教师对人才的培养和文化科学事业的发展起着重大的作用。要做好教师工作就必须首先热爱教育事业。忠诚教育事业是教师职业道德培养的灵魂。

  

孔子云:“其身正毋令则行其身不正虽令毋从。”小学教师的工作对象是成长中有极大可塑性的未成年人教师的道德表现能够影响一个学生的一生。作为教师榜样的力量是无穷的其身教必然重于言教。要在自己的职业道德方面追求卓越追求高标准这是构建我们未来民族道德素质的基础。

  

“老师作为人类灵魂的工程师不仅要教好书还要育好人各方面都要为人师表。”教师的道德是教育文化的深层内涵也是一个民族在教育活动中表现出来的富有强大生命力的优秀思想、高尚品格和坚定行为是提高民族素质、培养民族精神的动力之源。青少年的健康成长是一项要全社会共同努力的系统工程高素质的教师队伍是这一工程顺利实现的根本保证。

  

二不断进取努力提高自身业务素质

  

现今社会是知识社会学习的社会知识更新加快。因此教师要树立终身学习的观念要以宽广扎实的业务知识和专业技能真正掌握教书育人的本领尤其是必要的现代化教育技术手段。积极参与教育科研。在教学实践中发现问题、分析问题、探索解决问题的新途径、新方法以教师的创造性劳动来实现培养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学生的目标。

  

教师的职业道德不是一个空洞的思想外壳它是教师高尚的人格品质和娴熟的业务技能与执着的敬业精神的结合点。面对日新月异、飞速发展的世界教师不能墨守陈规固步自封。面对挑战和机遇我在教育教学中树立起了“终身学习”“永远探索”的思想要潜心学习理论运用理论为教育事业不停攀登终生奋斗。在工作实践中教师应十分注重自身的业务培训不断提高自己的业务素质拓宽知识视野以此来作为教师职业道德建设的主要内容。

  

道德是一个多么美好的词,道德高尚的人是多么令人景仰啊!所谓“高山仰止,景行行止”,就是这个意思吧。

  

“知荣辱、树新风、我行动”道德实践活动已在全国广大未成年人中开展。这项活动从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实际出发,遵循未成年人的身心特点和成长规律,动员全国城乡未成年人,弘扬社会主义荣辱观,积极参与多种形式的道德实践活动,从身边的事情做起,从一点一滴做起,践行道德规范,增强道德意识,养成良好习惯,培养高尚品质,做一个有道德的人。

  

做一个有道德的人,是党和国家对广大未成年人的殷切期望。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需要一代又一代人不懈努力。当代未成年人将承担起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新局面、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历史重任。把广大未成年人培养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合格建设者和接班人,是事关国家前途和民族命运的战略任务,是党和国家事业兴旺发达、后继有人的保证。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新阶段,党中央、国务院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党的***进一步动员社会各方面共同做好青少年思想道德教育工作,充分体现了党和国家对这项工作的高度重视。在广大未成年人中开展“知荣辱、树新风、我行动”道德实践活动,是深入贯彻党的***精神,在未成年人中进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教育的重要载体,是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

  

1、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促进行业协会的健康发展,规范行业协会的组织和行为,发挥行业协会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的作用,根据法律、法规及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行业协会是指由同行业各类生产经营主体,包括企业、个体工商户、其他经济组织和有关单位自愿组成,依法实行自律管理,主要为本行业生产、经营活动提供服务的非营利性社团法人。

  

2、同业公会、行业商会以及省外的投资者在本省行政区域内投资从事生产经营所组建的商会列入行业协会管理范围。第三条行业协会的活动必须遵守法律、法规、规章,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符合行业整体利益。

  

3、行业协会应以行业自律,促进行业发展和行业协作,为会员提供服务,维护会员的合法权益为宗旨。

  

4、行业协会应遵循民主办会、自主办会的原则,其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非法干涉。第四条各级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应当鼓励和扶持行业协会的发展,将行业协会的发展纳入本地区社会经济发展规划,保障行业协会独立开展活动。

  

5、县(含县级市、省辖市的区,下同)以上民政部门是行业协会的登记管理机关,对行业协会实施登记管理,并会同有关部门拟订行业协会发展的政策措施。第五条各级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对于为经济和社会发展作出突出贡献的行业协会及其工作人员,应当予以表彰和奖励。第二章设立与内部组织机构第六条行业协会按照国家现行行业或产品的分类标准设立,也可以按照服务功能、经营方式或经营环节的不同分类设立。

  

6、行业协会的设立应符合经济发展的需要,具有所在行政区域的行业代表性。县以上同一行政区域内不得重复设立业务范围相同的行业协会。行业协会之间没有隶属关系。第七条鼓励设立为从事农产品生产、加工、销售的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提供服务以及为开展农村技术开发、技术推广、信息交流提供服务的行业协会,促进农村经济发展。

  

7、乡镇以下农村专业经济协会的设立登记应体现高效便民的原则,具体办法由省民政部门征求有关部门的意见后,根据国家的有关规定制定。第八条依法登记并连续经营二年以上、诚信守法的企业、个体工商户或其他经济组织可以作为发起人发起设立行业协会,发起人的个数应符合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

  

8、行业协会及其分支机构、代表机构的成立、变更以及注销登记,按国家和省有关社会团体登记管理的规定执行。第九条拟设立的行业协会可以选择政府相关部门或授权的组织作为其业务主管单位。业务主管单位难以确定的,由登记管理机关推荐政府相关部门或授权的组织,并征得其同意后作为该行业协会的业务指导单位。

  

9、业务主管单位按照《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有关规定行使相应职责。业务指导单位负责指导、监督行业协会依据其章程,在宪法、法律和国家政策允许的范围内开展活动,协助登记管理机关和其他机关查处行业协会的违法活动。

  

10、业务主管单位或业务指导单位不得派员在行业协会中任职。业务主管单位或业务指导单位履行规定的职责,不得向行业协会收取费用。第十条行业协会实行会员制。同一行业内依法登记的企业、个体工商户、其他经济组织或有关单位,承认行业协会章程,经申请并获批准,均可以成为该行业协会的会员。兼营两种以上行业业务的,可以分别加入两个以上相关的行业协会。法律、法规和规章另有规定的除外。

  

11、在本行业从事经营管理卓有建树的资深人员以及相关专业技术人员可以个人会员的身份加入行业协会。

  

12、行业协会对不同所有制或经营规模的企业、个体工商户、其他经济组织或有关单位应执行相同的入会标准,保证其平等的入会权利。

  

13、行业协会会员有自愿退会的权利。第十一条行业协会的名称应当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可以在名称中表明其所属行业,并可以冠以“行业协会”或者“同业公会”、“商会”等字样。不属于本办法界定的行业协会范围的其他社会团体不得冠以“行业协会”、“同业公会”、“商会”字样。

  

14、被依法注销、撤销的行业协会的名称三年内不得使用。第十二条行业协会章程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经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表决通过,报登记管理机关核准后方能生效。

  

15、行业协会所有会员依据法律规定和本协会章程,平等地享有权利、履行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