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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担保行业发展历程(中国担保行业发展历程简介)

2023-10-27 7110 0 评论 行业动态


  

本文目录

  

  1. 投资担保的发展历程
  2. 票据业务的发展历程
  3. 深圳市中小企业融资担保集团有限公司的发展历程

1、与发达国家担保业的发展历史及水平相比,信用担保在我国还相对是一件新生事物。信用担保在我国已引起政府及全社会的高度重视,主要是为了缓解和解决中小企业融资担保难的问题和完善中小企业服务体系的需要。

  

2、我国实行改革开放政策以后,尤其是从1992年开始,我国确立实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资源配置有计划转向市场,企业成为社会经济活动的主体,国家信用逐步从一般经济活动领域退出。为适应市场经济需要,建立新的社会信用中介,扶持中小企业发展,担保体系的建设纳入了国家发展计划,有关政策纷纷出台。

  

3、1993年,国家经贸委和财政部共同发起并经过国务院批准,创办了中国首家全国性专业担保公司。1999年6月,国家经贸委在广泛调研的基础上,发布了《关于建立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试点的指导意见》,就试点的指导原则、模式体系、担保机构的资金来源、职责与程序、协作银行、风险控制及责任分担、内外部监管及组织实施等内容作了明确规定,全国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试点工作初步步入规范阶段,各项相关的扶持政策也陆续出台。

  

4、1999年11月17日,中国人民银行下发了《关于加强和改善对中小企业金融服务的指导意见》,对商业银行配合建立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做出要求,并明确提出:“对有市场发展前景、信誉良好、有还本付息能力的小企业,可试办非全额担保贷款。”

  

5、2000年8月24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鼓励和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决定加快建立信用担保体系,要求:各级政府有关部门要加快建立以中小企业特别是科技型中小企业为主要服务对象的中央、省、地(市)信用担保体系,为中小企业融资创造条件。建立和完善担保机构的准入制度、资金资助制度、信用评估和风险控制制度、行业协调与自律制度。

  

6、2001年国家税务总局下发通知(国税发<2001>37号),对纳入全国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试点范围的担保机构,其担保收入免征三年营业税。2001年3月26日,财政部发布《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机构风险管理暂行办法》,对担保机构的内部组织结构、自主经营管理、项目评估、决策与监管、财务管理办法、担保准备金的提取等作了规定。

  

7、2002年6月9日,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并于2003年1月1日开始实施。该法对中小企业发展的资金支持、信用担保、创业扶持、技术创新、市场拓展和社会服务等方面做出了具体的规定,该法通过法律的形式对型用担保的大政方针和重要举措进行了确定,不但明确了国家中小企业发展基金支持建立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而且鼓励各种类型的担保机构为中小企业提供信用担保。

  

8、2003年7月,财政部发布《关于加强地方财政部门对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财务管理和政策支持若干问题的通知》,目的在于规范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财务行为,加强各级财政部门对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的财务监管,防范和控制担保风险,进一步加大对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的政策支持,更好的发挥信用担保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作用。

  

9、信用担保业务和担保机构的产生,从根本上说是市场经济和政府政策共同作用的结果,它与国家的市场化程度和市场秩序有着密不可分的联系。从1993年开始至今,在国家及各级政府的关心支持下,经过众多担保机构的共同努力,我国专业担保机构从无到有,经过发展,我国信用担保业务的基本制度和运行规则,以及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业务运行模式和业务操作规范已基本建立和趋于成熟,信用担保已成为法律所规定的经济政策的制度化措施,已经初步形成了一个特定的行业,探索出一条专业信用担保机构建立、生存和发展的道路。在这一过程中,政府在改善中小企业融资环境和推进贷款担保机构建设方面起了积极的作用,尤其是近几年来,在国家有关部门的推动下,以财政资金来源为支持、主要为中小企业服务的担保机构在全国各地普遍设立,中外合资、民营股份担保机构也纷纷涌现。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担保业务品种也从初期的贷款担保扩展到履约担保和其他担保,服务领域及工业、商业、流通、个人消费等社会经济的诸多方面。

  

票据市场主要有汇票、本票和支票三类工具。从国际金融历史来看,早期的商业票据主要指汇票(Bill of exchange),以交易的商品为标的,由出票人向收款人签发结算票据。汇票最早产生于英国,在发达国家如美、日、法等发展迅速,1990年以来出现下降趋势。现代金融中商业票据(Commercial paper)主要是指无担保的本票,以融资为目的,直接向货币市场投资者发行。该类票据在18世纪产生于美国,1960年以来发行量每10年增长3~4倍,2000年底,美国的市场余额约为15600亿美元。

  

中国目前的票据市场指的是汇票市场,即企业签发的用于结算的票据,具有真实交易背景,商业票据的签发只面向与出票人有商品和贸易关系的收款人。票据市场是短期融资市场,一般不超过6个月。中国票据市场是货币市场的有机组成部分,和其他货币市场一样,发展经历了几次起伏。在数次整顿之后,自1998年开始进入相对规范、快速发展时期。

  

从市场成长的过程看,中国票据市场经历了三个主要阶段。

  

第一阶段:1982~1988年。1982年,中国人民银行推行“三票一卡”,倡导商业银行发展票据业务。当年工商银行上海分行率先办理票据承兑、贴现业务,人行开始试办再贴现业务。由于商业银行管理操作没有经验,票据市场上违规现象、假票问题严重,1988年各商业银行基本停办票据业务。�

  

第二阶段:1994~1997年。1994年下半年,针对当时一些重点行业的企业货款拖欠、资金周转困难和部分农副产品调销不畅的状况,中国人民银行会同有关部门提出在“五行业、四品种”(煤炭、电力、冶金、化工、铁道和棉花、生猪、食糖、烟叶)推广使用商业汇票,开办票据承兑、贴现和再贴现业务,商业票据业务再次发展,在几个有限城市形成小规模票据市场。1996年《票据法》颁行,为票据市场发展奠定了法律基础。

  

第三阶段:1998年以来至今。1998年以来,人民银行不断改进宏观调控方式,为支持中小金融机构和中小企业发展,促进货币市场成长,采取了一系列措施推动票据市场发展。改革贴现率、再贴现率确定方式,将再贴现率和再贷款利率定价方式分开,再贴现率成为独立的利率指标。商业银行可以在再贴现率的基础上自主确定贴现率,但不能高于同档次的贷款利率,同时取消了再贴现行业比例限制。为推动票据市场的发展,调控票据市场的交易与其他货币市场的交易,1999年6月中央银行将再贴现率下调至2.16%。中国票据市场进入快速发展时期。

  

1998年以来,在中央银行的推动下,以银行承兑汇票为主的商业票据业务发展较快。一是票据业务量稳定增长。1994~2004年,年度票据签发量由640亿元增加到3.4万亿元,年均增幅约50%;金融机构年度票据累计贴现额由470亿元增加到4.5万亿元,年均增幅约70%。2004年全国票据贴现余额为1.02万亿元,占短期贷款余额的12%,签发和贴现商业票据已经成为企业非常重要的融资渠道。二是以经济发达的中心城市为依托的区域性票据市场已经形成了一定的规模,上海、广州、南京、深圳、武汉、郑州、天津、沈阳和大连等十个中心城市的票据签发、贴现占全国1/3以上。三是部分商业银行在内部设立票据专营机构,如工商银行在上海成立了票据营业部,并先后在北京、天津、西安、沈阳、郑州、重庆设立了票据分部。票据专营机构设立以后,带动了票据业务的进一步发展。四是中国票据网建立,票据市场参与者可以充分利用网络进行交易咨询和沟通。1998年以来中国票据市场的发展情况见表12-8。

  

2004年,票据市场上累计签发商业汇票3.4万亿元,同比增长22%;累计票据贴现4.5万亿元、再贴现223.7亿元,同比分别增长4%和下降79%。2004年末,已签发的未到期商业汇票余额为1.5万亿元,同比增长17%;票据贴现、再贴现余额分别为1万亿元和33亿元,同比分别增长26%和下降96%。

  

2004年票据业务发展呈现以下特点:一是票据业务发展有效缓解了企业流动资金紧张局面。全年企业签发的商业汇票未到期余额1.5万亿元,比2003年增加2180亿元,约为全部金融机构新增贷款的1/10;票据贴现余额1.02万亿元,比2003年增加2143亿元,约占全部金融机构新增贷款的9%。二是贴现余额逐月下降,金融机构对中央银行资金依赖明显减少。三是银行承兑汇票仍是票据市场的最主要工具。全年银行承兑汇票累计签发量、当月签发量、未到期余额均占商业汇票总额的97%以上。四是相对于国有独资商业银行,中小金融机构票据交易较为活跃。全年中小金融机构的银行承兑汇票累计发生额约占全部银行承兑汇票累计发生总额的66%,比2003年增加7个百分点;其票据贴现累计发生额占全部票据贴现累计发生总额的52%,比2003年增加8个百分点。

  

(3)中国票据市场运行特征及其作用

  

第一,票据市场发展定位和业务变化与货币政策调控密切相关。

  

1998年以来,中国票据市场快速发展与中国人民银行金融政策推动和影响关系密切。首先,票据市场发展受到货币政策调控方式转变的重要影响。1998年中央银行取消了贷款限额的手段,促进货币政策由直接调控向间接调控转变,存款准备金、公开市场操作、利率、再贴现和窗口指导等成为货币政策调控的主要工具。为充分发挥再贴现工具在基础货币调控中的作用,人民银行改革了再贴现率、贴现率生成方式,再贴现率成为一种独立的中央银行基准利率,促使再贴现成为重要的基础货币投放渠道。

  

其次,票据市场业务量变化受到货币政策调控取向较大影响。1998~2001年,货币政策调控取向是防止通货紧缩,货币政策操作鼓励金融机构发放贷款,包括通过票据贴现的形式发放短期贷款。这期间商业汇票签发量迅速扩大,年均增长50%左右,2000年和2001年金融机构票据贴现金额增长超过140%。2002年,货币政策调控适度紧缩,控制信贷过快增长,票据市场融资增长放缓,2002年商业汇票签发量增长8%,金融机构票据贴现金额增长26%,比前两年大幅度减速。2003年8月,人民银行为抑制信贷增长过快,对冲外汇占款,将法定准备金率提高了1个百分点,使得一段时间金融机构流动性紧张,中小银行转贴现困难,票据贴现率迅速上涨,票据市场运行受到较大影响。

  

第二,票据市场直接服务于实体经济,具有调整信贷结构、引导资金流向的功能。

  

票据市场所独具的特征之一就是能够通过票据的承兑、贴现业务直接为企业提供融资服务,是货币市场中惟一直接服务于实体经济的子市场。金融机构同时参与票据市场及其他银行间同业市场,使整个货币市场具备了坚实的实体经济基础。

  

由于票据市场能够直接服务于实体经济,所以票据市场资金流动会对实体经济不同产业的发展产生影响。从1994年起,人民银行就注重通过再贴现引导票据市场资金流向,促进信贷结构调整。通过增加再贴现限额,专门用于对“五行业、四品种”等国家重点行业的票据办理再贴现,有效地解决了上述领域内严重的企业拖欠问题。为支持国家重点产业和行业的资金需求,人民银行在1997年颁布的《商业汇票承兑、贴现及再贴现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各分支行对国家重点产业、行业办理的再贴现不得低于再贴现总量的70%,对国有独资商业银行的再贴现不得低于总量的80%。1998年以后,适应中央银行金融宏观调控方式转变、金融体系多元化等变化,为支持中小金融机构票据业务发展,人民银行取消了上述比例限制,陆续开办了包括城市商业银行、农村合作社在内的各中小金融机构再贴现业务,中小金融机构在票据市场所占比重持续增加。

  

第三,票据市场主体不断扩大,中小金融机构和中小企业在票据市场所占的份额增加。

  

1999年以前,参与票据承兑与贴现的市场主体主要局限于国有独资商业银行和少数大型骨干企业和企业集团。2000年以来,商业汇票的推广使用范围逐步扩大,参与的市场主体逐步增加,众多中小金融机构和中小企业已开始成为票据市场的重要参与者。2002年末,在票据承兑、贴现总量中,中小金融机构所占的市场份额已经超过50%。在一些民营经济和中小企业比较集中的地区,票据已经成为重要的、不可替代的信用工具和融资手段。市场主体的广泛参与成为推动票据市场发展的重要因素。

  

进一步看,票据业务已成为商业银行提高资产质量、推动业务创新、改善金融服务以及增加经营收入的重要手段。对银行来说,票据业务特别是贴现业务,与短期贷款业务相比,具有安全性高、流动性强等特点。对企业来说,银行贷款具有明显的不足之处,银行贷款有授信额度限制,贷款在期限上也不很灵活,而票据业务恰恰能弥补银行贷款的上述不足。近年来,各商业银行越来越重视通过大力发展票据业务,提高资产质量,增加经营收入,中小商业银行也逐步将票据业务作为开拓市场、提高竞争力、改善服务的重要手段。随着票据市场的发展和市场竞争的加剧,各金融机构纷纷加快了票据业务创新的步伐。

  

第四,票据业务对拓宽企业融资渠道和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发挥了积极作用。

  

随着票据市场的发展,特别是中小金融机构在票据市场所占比重的增加,票据业务对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所发挥的作用日渐突出。从中国票据市场发展的历史看,凡是票据市场发展迅速的年度,都是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比较好的时期。1994年票据市场的迅速发展,有效缓解了当时“五行业,四品种”领域非常严重的企业拖欠问题。虽然票据的承兑主体主要是大中型企业和优势企业,但经过票据的多次背书转让,众多中小企业尤其是为大中型企业配套服务的中小企业成为最终的持票人,持票中小企业通过向商业银行办理贴现而最终获得资金支持。1998年以来,随着票据业务又一轮加速发展,票据市场再次成为支持中小金融机构融资、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的重要渠道。

  

第五,票据市场的发展有利于完善货币政策传导机制,增强市场主体信用观念和完善信用制度。

  

票据市场是直接作用于实体经济的货币市场中的子市场。票据业务的发展,不仅增加了商业银行的高流动性资产和改善金融服务的手段,而且直接扩大了企业融资渠道;同时,中央银行可以通过票据市场进行再贴现操作,从而增强货币政策工具选择的灵活性。通过发展票据市场完善和深化货币市场,也为提高公开市场操作的政策效果创造了条件,有利于增强金融调控的灵活性和时效性。

  

票据本身是一种有价证券,对收款人而言是一种债权凭证,对付款人而言是一种债务凭证,所有票据当事人都必须依法行使票据权利,依法履行票据责任。因此,票据业务的发展,对规范经济秩序、约束市场主体行为、优化信用环境,以及健全信用制度等,都具有不容忽视的作用。

  

第六,票据市场发展促进了货币市场成长,与资本市场发展密切相关。

  

票据市场是货币市场的重要构成部分。从国际来看,商业票据是货币市场的重要工具。美国票据市场的交易额远高于联邦基金和回购协议市场的交易额,相当于三者之和的80%。近年来中国票据市场的发展促进了金融机构和企业的短期融资和市场交易行为,推动了货币市场的发展;而且,诸如资产证券化、货币市场基金等的发展离不开票据市场发展。值得指出的是,融资性票据实际上是短期企业债,因此融资性票据的发展与企业长期债券市场的发展有着一定的联系。

  

(4)中国票据市场现存的主要问题

  

第一,票据市场发展滞后于货币市场的其他子市场,票据融资所占社会融资总量的比重还较小。尽管近年来票据市场发展较快,但是相对于货币市场其他子市场而言,票据市场依然比较滞后。2004年,银行间同业拆借和债券交易总量约为13.4亿元,而票据市场累计贴现票据4.5万亿元,不到银行间市场交易量的1/3。到2004年末,商业汇票未到期金额仅相当于金融机构人民币信贷资金总量的8.4%,票据贴现余额占各项贷款的比重不足6%。

  

第二,票据市场工具单一,交易量较小。目前票据市场只有交易性票据,没有融资性票据。在交易性票据中,银行承兑汇票占比又高达95%以上,商业承兑汇票不足5%。受社会整体信用基础薄弱的影响,商业承兑汇票在大部分地区仍难以被市场主体接受。在单一银行承兑汇票的情况下,商业票据业务的发展完全依赖于银行信用,这既不利于商业银行防范票据风险,也不利于票据市场的进一步发展。

  

第三,票据市场的基础建设滞后。目前票据市场缺乏公正权威的资信评估机构和全国统一、全面的信息查询、交易、监管系统,造成票据市场主体间信息不对称,增加了市场主体管理票据风险的难度,妨碍了票据市场的进一步发展。

  

第四,市场主体行为不规范,违规经营票据业务的现象时有发生。一些企业不依据贸易背景签发、承兑商业汇票,个别商业银行不依据贸易背景承兑、贴现商业汇票。一些商业银行违反规定或超过自身实力办理承兑业务,导致银行信用过度扩张,出现承兑垫款现象。个别商业银行制度不完善,操作规程执行不严,使不法分子有机可乘。

  

中国发展票据市场要与拓宽企业融资渠道、改善金融服务、健全社会信用制度和完善货币政策传导机制的需要相适应,应把发展票据市场作为加强货币市场建设的重要政策措施来进行安排。我们认为,目前可以从以下几方面来考虑票据市场的进一步发展:

  

首先,发展票据市场工具,扩大交易品种。

  

鉴于社会信用环境和票据市场初期的实际情况,应按照先交易性票据,后融资性票据,从以商业汇票(银行承兑汇票和商业承兑汇票)为主,逐步推出本票(商业本票和银行本票)业务的顺序安排,发展票据市场工具。从建立、健全票据市场组织体系和运行机制入手,在规范票据行为、整顿票据流通秩序、防范票据风险的同时,以发展具有贸易背景的交易性票据为重点,大力推广使用商业汇票(银行承兑汇票和商业承兑汇票)。支持金融机构通过发展票据承兑、担保授信、见证等传统中间业务,改善金融服务,并使票据业务逐步成为商业银行的重要资产经营手段和流动性管理工具;大力发展票据融资,拓宽企业融资渠道,逐步提高票据融资占社会融资总量的比重,提高票据贴现占信贷资产总量的比重。

  

其次,支持商业银行系统内建立票据专营机构,使其发挥市场中介组织的作用,提高票据业务效率。

  

在商业银行系统内设立票据专营机构,而非独立法人的票据交易所,主要是考虑到有利于防范票据风险,规范票据市场秩序。票据专营机构应设立在经济发达、市场化程度高、金融机构集中、辐射能力强的中心城市。应当探索在这些中心城市建立若干区域性票据交易中心,形成票据转让、贴现的集中交易,以带动周边地区的票据业务发展。票据专营机构可以作为票据做市商,发挥市场中介作用。其业务范围主要是票据承兑、担保、见证、承销、经销以及票据贴现、转贴现和回购交易,同时兼营其他货币市场工具。票据专营机构作为中央银行票据再贴现和票据回购的对象,势必逐步发展成为传导货币政策的中介。

  

最后,建立票据业务信息系统,加强票据市场的基础建设。

  

逐步建立票据业务信息查询系统、交易系统和监督管理系统。一是发布票据市场信息,包括地区间、金融机构间的票据分布情况,票据市场利率行情及金融机构的票据供求状况。二是为金融机构办理票据贴现和金融同业间转贴现和票据回购提供业务查询服务,包括票据的真伪及票据要素查询,出票人及承兑银行的基本资信情况及其履约支付商业票据票款的历史记录查询。三是为金融机构间的票据转贴现和票据回购交易提供报价服务,使交易双方通过该系统寻价达成意向交易协议。四是为中央银行监控票据市场和进行票据操作提供信息和技术支持。注重运用计算机手段,提供信息电子商务平台,提高票据发行和流通转让的现代化水平,以解决票据市场效率较低和市场主体间缺乏交流以及信息不对称的问题;同时,要创造条件,逐步实现票据无纸化交易。(摘自社科院《2005中国金融发展报告》)

  

12月担保中心累计担保金额突破400亿元;全年零代偿,风险代偿率创历史新低,刷新了由担保中心所保持的“中国企业新纪录”。

  

12月29日由担保中心作为指导机构、担保机构的东北三省首只中小企业集合票据、我国跨地域合作的第一只中小企业集合融资产品——“黑龙江省中小企业2010年度第一期集合票据”成功登陆银行间交易市场。

  

12月20日担保中心杭州办事处正式成立。

  

11月根据担保中心十余年探索经验编撰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规制与探索》一书正式出版。

  

11月3日由担保中心设计并牵头组织的深圳市首只中小企业集合短融成功发行。

  

10月31日在第四届“中国中小企业节”上,担保中心荣登“中国中小企业创新100强”,担保中心叶小杭董事长荣获“中国中小企业创新先锋人物”称号。

  

9月26日在第十一届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负责人联席会议上,担保中心荣获“2009年万亿担保规模上榜机构30强”、“中小企业融资担保创新奖”,担保中心黄倬炜总经理荣获“中小企业融资担保突出贡献奖”。

  

9月26日担保中心叶小杭董事长当选“深圳经济特区30年行业领军人物”。

  

8月5日担保中心与深圳发展银行深圳分行签订发行我市首只行业性中小企业集合票据产品——“深圳物流行业中小企业集合票据”的全面合作协议。

  

7月26日叶小杭董事长再度获任深圳市人大常委会经济工作委员会委员。

  

4月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将深圳担保集团十年来为中小企业提供融资服务的经验和做法予以总结并在全国范围内推广。

  

12月28日担保中心举办第四届“中小企业诚信榜”揭晓授信仪式暨担保中心成立十周年庆典。本届“中小企业诚信榜”共推出230家上榜企业,担保授信额度达44亿元,上榜企业家数及授信额度创下历史新高。

  

12月26日担保中心福田分公司成立。

  

12月8日担保中心下属的全资子公司——深圳市西奇西小额贷款有限公司正式挂牌成立。

  

11月担保中心累计担保金额突破300亿。

  

10月12日担保中心南山分公司成立

  

9月10日由担保中心作为召集人单位、山东省担保行业协会承办的第十届全国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负责人联系会议在山东烟台召开。担保中心再度入选“中国担保500亿上榜机构”,并以应对金融危机中支持中小企业的突出表现,获得“应对金融危机中支持中小企业表现突出的担保机构”荣誉称号,成为深圳市唯一获此殊荣的担保机构。

  

9月7日原由深圳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持有的深圳市不动产担保有限公司25%的股份,转由深圳担保集团持有。

  

6月18日清华·深圳担保集团青年骨干培训班(第一期)正式开班。

  

6月9日担保中心首发全国担保行业第一份社会责任报告。

  

5月7日担保中心承担的“深圳市中小企业生态环境调查”课题,被市人大立项。

  

4月7日深圳市信用担保同业公会举行换届大会,担保中心连任会长单位。

  

12月31日担保中心注册资本增至5亿元人民币。

  

10月担保中心风险控制水平创规模以上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国家级企业新纪录。

  

9月担保中心入选当选“中国担保500亿上榜机构”。

  

9月担保中心董事长叶小杭全票当选“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领军人物”。

  

7月担保中心党总支被评为市国资委党委系统“先进基层党组织”。

  

12月28日担保中心在中国中小企业协会、中央电视台经济频道、中国光彩事业促进会共同主办的“2007新财富年会”中被评为全国中小企业十大“成长之星”。

  

12月24日根据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经深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批准登记,“深圳市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中心”整体变更为“深圳市中小企业融资担保集团有限公司”。

  

12月担保中心根据八年实践总结出的《政策性担保机构“共赢”管理模式》在首届中国中小企业节荣获“最具自主创新能力企业”一等奖。

  

12月国家发改委中小司组织的、担保中心担任主编的国内首部信用担保案例教材《信用担保实务案例》正式发行。

  

11月26日由市信用协会与担保中心联合主办的“深圳市2007年度银行中小企业诚信榜”揭榜,经推选共产生了101家入榜企业。

  

11月21日我国首只中小企业集合债券——“07深中小债”成功发行,担保中心提出的“中小企业捆绑发债”设想成为现实,为其中12家企业提供了5.72亿元担保。

  

9月7日中国中小企业协会珠三角地区服务中心在深圳正式成立,深圳担保集团担任常务副主任单位,担保中心叶小杭主任担任常务副主任。

  

10月18,19日由担保中心作为召集人单位、重庆瀚华信用担保有限公司承办的第八届全国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负责人联系会议在重庆召开。

  

8月20日在全国担保机构信用评级中,担保中心再获AAA级,是目前我国唯一蝉联最高资信等级的担保机构。

  

4月28日全国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负责人联席会议昆明筹备会议一致通过深圳担保集团连任联席会议筹备组召集人单位。

  

4月23日担保中心与东亚银行(中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正式签订了合作协议书,这是国内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与外资银行签订的第一个业务合作协议,首开我国担保机构与外资银行业务合作的先河。

  

3月1日担保中心叶小杭主任增补为深圳市政协第四届委员会委员。

  

1月17日担保中心荣获“深圳知名品牌”称号。

  

12月29日担保中心以首位排名入选“广东省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示范单位”。

  

12月27日由深圳市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中心、深圳市中小企业发展促进会和深圳市信用协会联合主办的第三届中小企业诚信榜揭榜,本届共有153家诚信中小企业获担保中心授信。

  

12月11日中国中小企业协会在北京成立,担保中心当选为副会长单位,中心主任叶小杭当选为副会长。

  

11月1日担保中心龙华分部正式成立。

  

10月18日担保中心被中国企业联合会信息工作委员会评为“全国企业信息工作先进集体”。

  

10月12日担保中心与宝安区贸工局正式签约,受托管理宝安区民营企业发展专项基金。

  

8月30日担保中心主任叶小杭被评为2006年度享受深圳市人民政府特殊津贴人员。

  

6月在国家发改委中小司统一安排的全国担保机构信用评级中担保中心被认定为最高资信等级AAA级。

  

6月19日第七届全国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负责人联席会议在呼伦贝尔召开,担保中心作为本次联席会议召集人单位。

  

5月12日担保中心获评深圳市中小企业发展促进会颁发的“支持中小企业特殊贡献奖”。

  

3月担保中心提出中小企业捆绑发债的设想及可行性研究报告,该方案被市政府接纳并列入市政府工作计划。

  

3月担保中心作为全国担保机构负责人联席会议信息化工作组牵头人,负责承建了“全国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在线统计系统”,在2005年“全国十大”担保机构及2006年“全国十大”候选担保机构的数据统计中试运行成功。

  

3月31日担保中心依靠自身盈余积累将注册资本由2亿元增至3亿元,大大提高了抗风险能力和发展后劲。

  

3月16日担保中心被市委市政府评为“深圳市文明单位”。

  

12月26日深圳市信用担保同业公会正式成立,担保中心出任会长单位,积极促进行业的沟通、维权、自律和发展。

  

9月4-6日第六届全国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负责人联席会议在大连举行,这是中小企业信用担保行业首次全国性会议。担保中心以全票当选全国十大最具影响力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

  

6月30日担保中心党支部被评为市直机关系统“先进基层党支部”;支部书记叶小杭被评为市直机关系统“优秀共产党员”。

  

4月23-24日第五次全国部分省市担保机构负责人联席会议在成都召开,会议发起成立全国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负责人联席会议筹备组,担保中心被推选为首届筹备组召集人单位,并承担联席会议信息化专业组牵头工作。

  

3月26日担保中心自创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风险管理体系的构建》荣获国家级企业管理现代化创新成果一等奖,是中小企业信用担保行业在企业管理国家级最高奖项上的首次突破。

  

9月9日国家开发银行深圳市分行与担保中心签署了合作协议。

  

7月16日担保中心推出第二批中小企业“诚信榜”,此次共有55家中小企业上榜。

  

6月30日担保中心党支部被评为“市直机关系统固本强基工程示范点”。

  

1月16日担保中心的《“四全”风险管理体系》荣获深圳市第四届现代化管理创新成果一等奖

  

11月4日担保中心受托管理福田区民营企业发展专项资金。

  

10月担保中心相继成立龙岗、宝安和罗湖分部。

  

10月16日担保中心推出第一批48家中小企业“诚信榜”,首开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为企业授信的先河。

  

9月3日担保中心与深圳市恒泰丰科技有限公司合作开发的担保业务管理系统(GMIS)正式启用。

  

7月28日担保中心子公司——深圳市金鼎信典当行有限公司正式营业。

  

2月26日南山分部正式成立,拉开担保中心为中小企业提供“零”距离服务的序幕。

  

1月29日担保中心与深圳市华融投资担保有限公司签订《再担保合作协议书》,创全国市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为同城商业担保机构进行再担保服务的先河。

  

1月9日到1日担保中心发起的“十四省市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负责人联席会议”在深圳召开。

  

12月30日担保中心作为首席发起人联合本市其它三家担保机构、七家商业银行、四十二家中小企业、两家协会等单位发起成立的深圳市中小企业信用互助协会正式挂牌

  

7月5日市财政局、市经贸局与担保中心签订挖潜改造资金合作管理协议,担保中心受托管理政府专项挖潜改造资金。

  

4月28日中心被国家经贸委列入全国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试点范围的担保机构名单,为广东省唯一入围的担保机构。

  

4月为进一步解决中小企业、特别是小企业融资难问题,中心启动小额委托贷款业务。

  

11月16日福田区科技局就科技三项经费委托贷款担保事宜与担保中心签订合作协议。

  

7月18日担保中心Internet网站开通启用。

  

4月26日中心第一个贷款担保项目正式签约。

  

2月20日与首家合作银行深圳市商业银行签订合作协议。

  

2月2日召开一届一次监管会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