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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首先我们来讲讲“药品”。药品零售行业是医药行业的子行业,承担着药品进入消费者手中的最终端环节的作用。没有人会怀疑医药行业的发展潜力,所以,作为子行业的药品零售自然会水涨船高、一同增长。
2、药店卖药天经地义。记得小时候去药店,无论是中药店还是西药店,一眼望去基本上都是药品,所以“药店”这两个字名副其实。而现在,您再去看看大街小巷的药店,有多少还是纯粹销售药品的(即使把医疗器械也并进药品相关行列)。可以肯定的是,几乎看不到纯粹意义上的药店了。“药品零售”这四个字的前两个字已经没法包涵现在药店的经营范围。这种变化的速度之快令人瞠目结舌。几千年流传下来的传统在短短几年间就被完全打破。这应该是一种时代前进的信号。从社会的角度来看,这种改变是好是坏有待商榷。但从商业的角度、从企业赢利的角度来看,这是完全有必要的。既然这种转变受到消费者的欢迎,受到市场的青睐,受到几乎所有药店经营者的认同,那就说明这种变化有其内在的必然性。
3、药品零售已经不再局限于医药,只要市场上有需求的,只要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都可以在药店出售。现代药店中的经营范围真是五花八门,有化妆品、饮料、炒货、电话卡等,简直是应有尽有。药品零售企业的销售额中一大部分已经不属于药品,而属于非药品。在某些药店中,非药品的比重甚至超过50%。在这种情况下,药店是否还能被称为“药店”已经无关紧要。药店已从单纯的卖药转变成了另外一种以前不曾想过的零售业态和模式。这是一种集合了药店、超市、化妆品店、便利店多重特征的“多头怪”。
4、有一个关于美国Walgreens的小故事。一天晚上,有个叫史密斯的小男孩突然对妈妈说自己喉咙痛,这个孩子才8岁。
5、他说:“妈妈,我觉得你得给我‘一张处方’。”
6、“噢,那我得的肯定就是这个。”孩子说。
7、“哪一种需要开处方,我得的就是哪一种。”
8、这种情况在当地已经屡见不鲜,这个小家伙只要有点头痛脑热就会要求妈妈开张处方。难道他是世界上最小的“医托”,显然不是。原来,他知道,只要有了处方,就可以去Walgreens买心爱的玩具了。而妈妈也会默许他的要求,因为她知道自己去一趟药店,既能给儿子买药,还能在那里给家里买点鸡汤,给自己买顶草帽。一切都可以在短短几分钟内办到。
9、药店不再仅售药,这大概已成为国内外一致认可的趋势。与其把药店叫做药店,还不如将其称为可以卖药的便利店,可以卖药的个人护理用品店,可以卖药的超市,可以卖药的大卖场。“药品”是药店的特征,是药店有别于其他零售行业的差异化,但是我们决不能被“药品”这两个字所束缚,限制了自我的发展空间,失去了新的增长机会。相反,我们要把“药品”作为我们的武器,与其他零售行业“叫板”。这种武器的仿制有相当的难度,不是能被随便“拿来主义”的。
10、再来看看“零售”这个词。零售是一种交易形式,可定义为将商品或劳务直接出售给最终消费者的销售活动,也是向消费者提供销售商品的一种商业活动环境,使消费者从零售商店里获得消费品及与消费品有关的无形服务的满足,它直接关系到居民的生活质量和生活方式,是社会资源分配的重要手段,也是最后阶段。这个定义很长,字数超过100个,其中最主要的意思就是零售是为最终消费者服务的,零售是一种商业行为。
11、时代在进步,社会在发展,“药品”这两个字早已被突破,“零售”二字同样不再仅仅只有本义。
12、首先,零售药店销售的商品不仅仅只提供给消费者个人,完全可以提供给相关的企业用户。比如每年夏天,无数工矿企业、事业机关会去药店购买劳防用品、清凉油、毛巾、花露水、蚊不叮等,工矿企业和事业机关很明显不是最终的消费者,而是一个法人或非法人组织。他们购买的商品虽然最终消费者是个人,但采购行为变成了团购。药店的销售在意义上不再是零售而变成了批发。或者到了冬天,很多公司都会有送礼需求,因此,药店中的参茸、冬虫夏草等高档保健品又会成为宠儿,纷纷以类似批发的方式出售。这样的销售每一次数额都不会小,在零售药店中所占比重相当大。现在比较流行用B2B和B2C来区分销售的对象和模式。如果按传统观点,药店肯定是B2C,但现在看来,B2B同样存在。
13、其次,药品零售行业中的一部分连锁公司,尤其是那些规模较大,已经不满足于只从事零售这样一种商业行为的,而是通过收购或者自建方式成立制药企业的,这就是管理学上的“后向一体化”。有了制药企业的参与,连锁公司操作OEM行为就非常简单和轻松。原先需要以外包的方式来订购大批量的商品,既要投入巨额资金,还要承担不可能预测的风险。现在这些问题被迎刃而解了,毕竟购买原材料的成本比购买成品要少很多。作为生产某一品牌品种的制药厂,如果商品无法在药店销售完,还可以通过其他渠道来分销,鸡蛋就不会只在一个篮子里了。零售药店有了制药板块,最重要的优势应该是低成本和高毛利率。外包时候的OEM模式难免要被加工厂赚取利润,现在这些利润都将留在企业内部,所谓肥水不流别人田。姑且不论OEM或者自设药厂这种模式是否代表大趋势,但毕竟有很多药店已经采用这种方式,已经从单纯的零售成为了一个综合性的公司。这不应该是一种创新,因为自古以来中国的药店都有前店后厂的模式。同仁堂、胡庆余堂、童涵春等老字号皆是从这种模式发展而来的。虽然现在从外面看,厂和店已经分开,但是内部的股权结构、其品牌的共同性已经最好地体现了其内在的关系。
14、语言文字的变化赶不上商业形态的变化速度,“药品零售”这四个字早已不能表达其真正的含义。就像“手机”这种在传统意义上仅仅用于打电话的工具,现在可以拍照、听音乐、上网、录音、GPS定位。
医药流通行业规模保持增长行业集中度进一步提升
自建国以来,我国医药流通行业经历了“完全的计划经济”、“计划市场经济兼有”、“市场经济”三种经济体制下的变革,市场格局由垄断向开放竞争转变,市场活力得以释放,市场供应的产品和服务也日益丰富。
目前,我国药品流通领域的法律框架和监管体制基本建立,药品供应保障能力明显提升,多种所有制并存、多种经营方式互补、覆盖城乡的药品流通体系初步形成。
1、整体规模保持增长,增幅有所放缓
在新医改政策的推行下,全国各地都在进行“两票制”政策的实施工作,整改医药流通企业多小散、行业龙头市场占有率不高的现象。受政策的影响,我国医药流通行业市场规模还保持持续增长,但增幅有所下降。
据前瞻产业研究院发布的《医药流通行业商业模式与投资机会分析报告》统计数据显示,2017年全国七大类医药商品销售总额20016亿元,扣除不可比因素同增长亿元,扣除不可比因素同增长8.4%,增速同比下降,增速同比下降2.0个百分点。其中,药品零售市场4003亿元,增速同比下降0.5个百分点。2006-2017年全国药品流通行业规模由3360亿元增长到20016亿元,复合增长率为元,复合增长率为17.6%,同比增速在,同比增速在2010年到达顶峰24.6%后呈现出明显的下降趋势,目前医药流通行业整体收入端增长稳健但同比增速有所放缓,2017年同比增速处于近10年来最低水平。
2、“两票制”政策持续影响,延伸至零售、线上
近年来,随着新医改稳步推进,各类医药行业政策密集发布,其中影响最大的就是“两票制”政策。2017年1月,国务院医改办、国家卫生计生委、食品药品监管总局等八部委共同制定了《关于在公立医疗机构药品采购中推行“两票制”的实施意见》(试行),此意见定义了“两票制”实施的范围和推行时间。
2017年6月,国家食药监总局发布《总局办公厅关于开展城乡结合部和农村地区药店诊所药品质量安全集中整治的通知》,监管延伸到零售;2017年11月、12月,国家总局分别发布了《网络药品经营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管理办法》、《医疗器械网络销售监督管理办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第38号),监管由线下继续向线上延伸。
从两票制规则看,所有省份都在国家版方案的基础上进行“个性化定制”。其中,受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委托代为销售药品的药品生产企业或经营企业视同生产企业在大多数省份都不约而同出现,顺应了国家力推上市许可人制度的政策。此外,北京、江苏、广东对于控股的经营公司提出了控股超50%的要求,这项规定让很多企业在界定过程中被判“出局”;天津、浙江、内蒙古、甘肃都对因市场战略合作发生产权转移的产品,给予了在产品相关证照审批未完成前允许增加一票的规定。
3、受政策影响,行业集中度进一步提升
随着“两票制”政策的实施,迫使中小型末端分销企业由向大型分销企业采购,转变为直接向药品生产企业采购,造成大型分销企业对中小企业的销售下降。从行业集中度的角看,2017年销售额前100位的药品零售企业销售总额为1232亿元,占同期零售市场总额的30.8%,同比上升0.3个百分点,药品零售企业集中度小幅上升。其中,7家全国性龙头企业销售总额为475亿元,占同期全国零售市场总额的12.9%,同比上升0.8个百分点。
2010年,我国连锁药店数量占比仅为34.34%,2019年增长到55.34%,逐年提升的原因有两个方面,第一是从政府监管来看,监管会继续趋严,惩罚会增加中小药店成本;带量采购等政策影响下,中小药店议价能力弱,同店增速甚至为负。第二是连锁零售企业一般具备资本实力强、精细化管理和议价能力强的竞争优势,在执业药师、资金、厂家资源、供应链能力方面领先于其他中小药店。
扩张成本上升促进头部企业优势集中,中小连锁及单体药店发展天花板明显,行业将迎来集中度的快速提升,从上市零售药店整体保持着20%以上的增长来看,集中度的提升是零售药店行业增长的核心因素。对比美国、日本,我国医药零售行业集中度较低,2019年美国TOP
3连锁药房拥有的药店数量超过30%,贡献超过80%的销售额,日本TOP 10连锁药房销售额占行业市场份额70%。
10连锁药房药店数量仅占总药店数量9.3%,销售额占比仅为22%,由此,我国医药零售行业集中度仍有巨大提升空间。随着税收、药监局管理越来越规范,行业集中度提升,中小连锁药房被标准化运营的连锁头部企业整合,医药零售行业会更加规范化运行,促进行业的良性发展。
米内网数据显示,2019年中国实体药店和网上药店(含药品+非药品)销售规模达到6620亿元,其中,实体药店销售规模占比逐年下降,2019年增速为3.23%;网上药店则发展迅猛,其销售规模占比从2013年的1.18%增长至2019年的18.90%,2013-2019年年复合增长率为75.37%,且在2016、2017年增长率皆超过95%。可以看出,电商业务已经对线下门店销售产生一定冲击,且未来随着监管政策的推进、技术的进步、消费者消费习惯进一步改变,尚未布局医药电商的中小药店将受到更大的冲击。
B2C第三方平台目前仍是医药电商的主渠道,包括天猫医药馆、京东医药馆、拼多多、药房网商城等平台,4个平台截止2020年分别拥有网上药店578、602、1114、1382家;B2C平台产品品类以药品为主,其中,天猫医药馆药品占比69.25%,京东商城药品占比78.59%。
在线下门店面临毛利率下降、客流量减少的形势下,各零售药店应当积极布局线上业务,在医药咨询、远程诊疗、在线购药、健康管理等4大场景中挖掘更多商业机会,拓宽业务领域,利用线上流量为线下导流,最终形成线上+线下闭环发展。
——更多本行业研究分析详见前瞻产业研究院《中国连锁药店行业市场前瞻与投资战略规划分析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