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老铁们好,相信很多人对个人开店工作单位分类都不是特别的了解,因此呢,今天就来为大家分享下关于个人开店工作单位分类以及个人开店工作单位分类怎么写的问题知识,还望可以帮助大家,解决大家的一些困惑,下面一起来看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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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个体经营户,遇到表格里要填职务,一般可填个体业主。
1、个体工商户的属于没有工作单位的人,凡是没有工作单位的人,有些表格要填写工作单位,一般可以填写户口所在地的村(居委会)名称,如果不在户口所在地居住,在其他地方居住,办理了居住证的,可以填写居住地的村(居委会)名称。
2、个体户经营者一般叫业主(个体工商户业主),经营者或负责人。也可以称店主,老板,厂长,经理。个体工商户,是指有经营能力并依照《个体工商户条例》的规定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从事工商业经营的公民。
3、《个体工商户条例》第2条第1款规定:“有经营能力的公民,依照本条例规定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从事工商业经营的,为个体工商户。”
4、《城乡个体工商户管理暂行条例》第七条:申请从事个体工商业经营的个人或者家庭,应当持所在地户籍证明及其他有关证明,向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请登记,经县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领取营业执照后,方可营业。
注意事项:
1、国家规定经营者需要具备特定条件或者需经行业主管部门批准的,应当在申请登记时提交有关批准文件。申请经营旅店业、刻字业、信托寄卖业、印刷业,应当经所在地公安机关审查同意。
2、个体工商户应当登记的主要项目如下:字号名称、经营者姓名和住所、从业人数、资金数额、组成形式、经营范围、经营方式、经营场所。
职业:个体户,工作单位:店铺营业执照名字。职务:私营业主
个体户就是以个人或家庭为单位的一个经营单位,规模小,管理简单。
私营业主就是私营企业的老板。私营企业主的身份:既是资本所有者,又是复杂劳动者。我们国家形成这样一种观点是,只把私营企业主看做为资本的所有者,即资本家,而不承认这部分人同时也是复杂劳动者,即劳动人民中的一分子。
单位,指机关、团体或属于一个机关、团体的各个部门。
扩展资料:
个体经营户包括:
(1)经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登记注册并领取《营业执照》的个体工商户。
(2)经民政部门核准登记并领取证书的民办非企业单位。
(3)没有领取执照或证书,或按照有关规定免于登记,但有相对固定场所、年内实际从事个体经营活动三个月以上的城镇、农村个体户。但不包括农民家庭以辅助劳力或利用农闲时间进行的一些兼营性活动。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个体经营户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私营业主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单位
(1)工作单位可以填营业执照里的店名或公司、企业名称,职务就是填为“自由职业者”。
(2)自由职业者就是指自己雇用自己,是脑力劳动者(作家、编辑、会计等)或服务提供者,不隶属于任何组织的人,不向任何雇主作长期承诺而从事某种职业的人。
(3)自由职业者在自己的指导下自己找工作做,别名也称作顾问、临时工、个体户、承包人、自由代理人。
扩展资料:
个体经营者具体包括:
1、经各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并领取<<营业执照>>的个体工商户。
2、经民政部门核准登记并领取证书的民办非企业单位。
3、没有领取营业执照,或按照有关规定免于登记,但有相对固定场所,年内实际从事个体经营活动三个月以上的城镇,农村个体户,但不包括农民家庭以辅助劳动或利用农闲时间进行的一些兼营性活动。
首先回答题主开店的话,一般是属于个体工商户,或者勉强称之为个人独资企业,单位这个词在生活中一般是泛指劳动用人机构,如果用到性质上的话,可能更指向于国家公共事业机构。整理了一下我国企业性质的分类,请参考。
标准企业性质分类:
国有企业集体企业联营企业股份合作制企业私营企业个体户合伙企业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国有独资公司:是指国家授权投资机构或者国家授权的部门单独投资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
个人独资企业:是指依照本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由一个自然人投资,财产为投资人个人所有,投资人以其个人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的经营实体。
合伙企业:是指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依照本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普通合伙企业和有限合伙企业。
个体工商户:是指生产资料属于私人所有,主要以个人劳动为基础,劳动所得归个体劳动者自已支配的一种经济形式。个体工商户有个人经营、家庭经营与个人合伙经营三种组织形式。由于个体工商户对债务承担无限责任,所以个体工商户不具备法人资格。
外商投资企业:是外国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或个人以各种方式在中国境内投资,并依法律设立的承担民事责任的企业。分为:外商独资企业、中外合作企业、中外合资企业。
私营企业:是指由自然人投资设立或由自然人控股,以雇用劳动为基础的营利性经济组织。
另外还有以前登记的企业,现在已不能登记这种性质的企业:
全民所有制企业:指生产资料归全体人民所有,由国家作为代表行使所有权,从事商品生产经营活动,实行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独立核算,以营得为目的的企业。
集体所有制企业:指生产资料或财产归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劳动群众共同劳动,实行按劳分配为主、适当分红为辅、提取一定公共积累企业。
可以填写:商业工作者、商人、商店店主、私营商店店主,自由职业、个体经营工商户或者个体户。一般是属于个体工商户,或者勉强称之为个人独资企业,单位这个词在生活中一般是泛指劳动用人机构,如果用到性质上的话,可能更指向于国家公共事业机构。
《城乡个体工商户管理暂行条例》
第二条有经营能力的公民,依照本条例规定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从事工商业经营的,为个体工商户。个体工商户可以个人经营,也可以家庭经营。个体工商户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害。
第八条申请登记为个体工商户,应当向经营场所所在地登记机关申请注册登记。申请人应当提交登记申请书、身份证明和经营场所证明。
个体工商户登记事项包括经营者姓名和住所、组成形式、经营范围、经营场所。个体工商户使用名称的,名称作为登记事项。
《城乡个体工商户管理暂行条例》
第九条登记机关对申请材料依法审查后,按照下列规定办理:
(一)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予以登记;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要求的,当场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
(二)需要对申请材料的实质性内容进行核实的,依法进行核查,并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是否予以登记的决定;
(三)不符合个体工商户登记条件的,不予登记并书面告知申请人,说明理由,告知申请人有权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予以注册登记的,登记机关应当自登记之日起10日内发给营业执照。